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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生在校成績 免自行上傳

2015-03-11

大學個人申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全面實施書面審查電子化作業,大學甄選委員會昨天指出,為方便考生,今年應屆畢業考生高一到高三上5學期的在校成績證明,將由所屬高中職學校統一上傳到甄選委員會,不再由學生自行上傳。11日起開放上傳系統測試。

大學個人申請18日起報名,通過申請校系第一階段篩選的考生,要在校系規定繳交截止日前,將審查資料以網路上傳上傳到甄選委員會。甄選委員會指出,去年全面實施「線上書審」,今年為便利考生,並增加高中在校成績的公信力,應屆畢業考生高一至高三上5學期的在校成績證明,將由所屬高中職學校統一上傳到甄選委員會,不再由學生自行上傳。

甄選委員會說,考生只要登入審查資料上傳測試系統,即可檢視成績證明,如對內容有疑義,可與就讀高中聯絡,建議應屆畢業考生於本月11日到26日上網查詢學校代為上傳的成績證明是否無誤,維護自己的權益。不過,已畢業或持境外學歷、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,須自行上傳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。

為使考生了解及熟悉審查資料上傳系統操作方式,委員會11日到13日每天上午8時到下午10時,開放測試系統供考生使用,只要今年報名學測的考生都可憑學測准考證號碼及身分證號碼,到甄選委員會網站測試。


<資料來源:聯合新聞網>
連結:http://udn.com/news/story/6925/754265-%E8%80%83%E7%94%9F%E5%9C%A8%E6%A0%A1%E6%88%90%E7%B8%BE-%E5%85%8D%E8%87%AA%E8%A1%8C%E4%B8%8A%E5%82%B3